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王蓉 通讯员蓝如帅)近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大化县人民法院、县农业农村局、县水产管理站及六华村村委代表的见证下,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当事人在北景镇六华村百隘码头的红水河畔,将数万尾鱼苗放归母亲河。
据悉,2024年4月2日22时许,被告人韦某、陆某在大化县某村红水河水域内,使用禁用渔具(电鱼工具)进行非法捕捞,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现场缴获非法渔获物9.15公斤。
经专业机构评估,其电鱼作业不仅掠夺了渔业资源,更对水域生态造成严重破坏,导致成鱼潜在损失量达27.45公斤,潜在幼鱼损失量高达38160尾,对当地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平衡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害。
大化县法院经审理认为,韦某、陆某违反保护水九游娱乐文化 九游app官方入口产资源法律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鉴于二人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司法机关的教育引导下深刻认识到其行为的危害性,当庭表达了修复生态的意愿,承诺通过增殖放流弥补过错,法院依法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随后,韦某、陆某二人在法院的督促和县农业农村局及县水产管理站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将修复生态的承诺付诸行动,出资购买鱼苗并在指定河域进行增殖放流、修复受损生态。
此次放流的鱼苗经水产部门检疫确保无病害、无药物残留,主要品种为适应本地水域环境、利于改善生态的鲢鱼、鳙鱼等滤食性鱼类。这些鱼苗的加入,将有效补充和恢复该水域的渔业资源种群数量,促进水生生物多样性,净化水域生态环境。
放流现场同时也是普法课堂,大化县法院干警以眼前活生生的案例为教材,向在场的村民释法说理,让其了解到了非法捕捞的严重后果和守护生态的长远意义。